國家速錄師職業資格證書【 認證簡介 】2003年8月18日,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臺相應的職業標準、培訓、考核要求,速錄師正式被納入國家職業體系。
速錄師國家職業標準的出臺,標志著“速錄師”這個職業正式納入了國家職業體系,廣大的速錄從業人員從此走向規范。該標準的出臺,使速錄專門人員的培養、選拔、考核、就業形成一個完整統一的體系,使速錄行業從此有了一個權威的、標準的、科學的、量化的指導體系,必將促進整個速錄行業的快速發展,為盡快建立起一支龐大的速錄師隊伍,為我國中文信息處理水平的提高起到重要的作用。

【 鑒定級別 】 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共分三個等級。
速錄員(國家職業資格五級)、速錄師(國家職業資格四級)、高級速錄師(國家職業資格三級)三個等級。

【 培訓對象 】1、各企事業單位從事文秘、文書、編輯工作的人員;
2、各高等院校、大中專院校、文秘教學人員;
3、各法院、檢察院、仲裁委從事書記工作人員;
4、有志于從事速錄師職業的人士。
【 申報條件 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:
1、速錄員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(1)經本職業速錄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(2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。
(3)取得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畢業證書。
2、速錄師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(1)取得速錄員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,經速錄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(2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。
(3)具有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。
3、高級速錄師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職業速錄師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,經本職業高級速錄師正規培訓達規范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(2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。
(3)具有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、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。
【 鑒定內容與方式 】速錄師職業資格鑒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、技能操作考核二部分。
1、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。
2、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。
3、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,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。

【 證書頒發 】速錄師職業資格證書統一由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經辦,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核發。
【 考試、報名時間 】1、考試時間:每年6月中旬、11月下旬。
2、報名時間:每年3月、9月接受報名。
【 報名手續 】1、學歷證書、身份證、職稱證(本專業)復印件各1份;
2、從事本工種連續工齡證明,蓋單位人力資源部章(原件);
3、同底版1寸、2寸證件照各3張(彩色、黑白均可);
4、所有證書原件在報考時須提交,以備審核。
【 收費標準 】1、速錄員: 365元(含鑒定費、教材費、考前輔導材料費)
2、速錄師: 415元(含鑒定費、教材費、考前輔導材料費)
3、高級速錄師: 465元(含鑒定費、教材費、考前輔導材料費)